一、依據教育部114年1月15日臺教學(四)字第1140002521號函 「114年度竹苗鑑輔分組推動特殊教育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時間:114年6月20日(五)09:00-16:10。
三、地點:本校南大校區行政大樓五樓第二會議室。
四、檢附實施計畫(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