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科技大學114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申請就學貸款相關事項
<重要提醒>114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貸款 因115年春節假期結束即開學,且已屆
臺銀受理就貸截止日,請務必依規定辦理,以維護自身權益!
一、 申請資格:家庭前一年全戶年收入所得總額符合以下規定之一者,得以辦理;免付家庭收入證明,本校統
一送件至財稅中心查核後,超過年所得者(乙、丙、丁類)將另行通知;通知時間約為每年4月及11月。
符合下列其一條件:(列計人口:監護人+申請人+配偶)
(一)家庭年收入120萬元以下者,就學期間利息全由政府支出。
(二)家庭年收入逾120萬到148萬元以下者,學生加上兄弟姐妹或子女共2名(含)以上,可申貸 (免付利息)。
(三)家庭年所得超過148萬元:
1.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2名,可申貸(自付全息)。
2.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3名(含)以上,可申貸(免付利息)。
★定義說明:「兄弟姊妹」和「子女」為未成年或已成年且在學具正式學籍的學生。
★家庭年所得120萬以上之申請學生,需檢附在學證明及戶籍資料(含詳細記事)。
二、 對保銀行:臺灣銀行各分行《對保時間:第二學期115年1月15日起》
三、 攜帶證件:
(一)第一次申辦應備: 申請人學生證(新生或轉學生以註冊須知代替)、該學期註冊繳費單(免繳費)、學生
、家長及保證人的身分證、印章、以及申貸日起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辦理簽約對保。
(二)第二次申辦應備:
1.申請人學生證、身分證、印章、該學期註冊繳費單(免繳費)。
2.臺銀就貸第一次申辦的申請書第三聯(家長不必再重新辦理簽約對保)。
四、 可貸款項目:
(一)學費、雜費、學分費、音樂指導費、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平安保險費、住宿費(最高可加貸18,000元
,加貸校外住宿費者,需檢附校外住宿契約影本)
(二)可加貸書籍費3,000元(本校未收取書籍費,需俟臺灣銀行核撥貸款金額後予以退費,故不建議加貸)
※ 享公費、就學減免、教育補助費者,請扣除補助款項後餘額再辦貸款。
※ 如需由學校先行代為墊支加貸款項,應於開學日起5天內,填寫墊支申請書向學務處主動提出申請。
五、 辦理流程:
(一)上學校網站登錄資料 (114年12月15日(一)至115年1月30 日(五)止) 網址:
http://www.feu.edu.tw/web/→點選網頁首頁(學生專區)→點選(學生園區)→點選(就學貸款校內網路登
記)/登入→詳填各欄位資料/ 完成網路登錄。
(二)至臺灣銀行申請(115年1月15日起):請於收到註冊繳費單後,先上『臺灣銀行入口網站』
(網址: https://sloan.bot.com.tw/)填寫貸款申請書,並將申請書列印後至臺灣銀行各分行辦理
對保手續(臺銀建議使用雷射印表機列印,亦可至臺銀列印)。
申請說明:
1.地址及電話務必確填寫並與銀行對保資料相同。
2.父母親屬性為(存)者身分證及姓名資料務必詳填。
3.父母親為離婚或歿者,請務必將屬性點選為(離)或(歿),並省略填寫身分證字號。
4.保證人資料務必填寫清楚並註明關係。
(三)請於【115年2月23日(一)】以前辦妥就學貸款,並將相關資料寄回 「744-48臺南市新市區
中華路49號、學務處收」,以郵戳為憑完成貸款手續。
應寄回資料:臺銀就貸申請撥款通知書(第2聯學校存執聯,右上角簽名處務必【簽名】)及「註冊
繳費單」、並於校內就學貸款校內網路登記。
六、申請就學貸款經財稅中心或銀行審核因故未能通過者,於學校通知七日內補繳學雜費,逾期未完成繳費者視
同未完成註冊手續,依本辦法第五項辦理流程第三點規定將就學貸款相關資料寄回學校。逾期未提出申請者
,不予受理。
※日間部承辦人:學務處王惠鈴小姐(06)5979566分機7342
※本辦法僅適用日間部學生,夜間部就學貸款辦法另訂之。
★申請就學貸款同學,務必加入群組如日後文件有問題或訊息通知,需方便聯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