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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辦理「薪傳100 X 課輔100 獎助學金」

一、依據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114年3月10日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字第114013號函辦理。

二、申請期限:114/03/13~114/05/31。(校內收件提前至114/05/23止)

三、獎助對象:
具中華民國身份且經教育部認可之各公私立大學院校在學優秀清寒學生。

四、申請限制:
每位入選者需提供100小時弱勢國中小學生課輔服務。

五、申請條件:
(一)大1至大4年級大學在學生及碩士班1、2年級在學生。
(二)(第19屆)課輔服務時間自114年9月至115年8月底止。大四學生申請限未來課輔期間仍在學者,已甄選上研究所者須附錄取證明。
(三)最近2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者,請檢附112學年度下學期及113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
大學1年級請提供113學年度上學期成績。
(四)操行成績甲等以上,或80分以上。
(五)檢附系所或教授推薦信正本。
(六)檢附低收入戶證明或其他清寒證明文件、學生證影本(學生證影本應蓋本學期註冊章,若無註冊章,請繳交在學證明)及身分證影本。

五、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業已協助刊登於本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學生有申請需求,可提醒學生上網瀏覽。

六、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王小姐詢問(電話:02-2763-8800轉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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