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月12日臺教學(四)字第1130002075號函辦理。
二、參加人員請惠予公(差)假登記。
三、請連結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 →研習報名→大專特教研習→研習名稱:「1212身心障礙學生之鑑定與評量-身心障礙學生之鑑定與個案討論【EAB01】」。
四、本研習可提供校內停車位給與會學員,並依相關收費要點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