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時冰敷?何時熱敷?
一般而言,受傷後的48~72 小時內以冰敷為主,此時患部仍有紅、腫、熱、痛等急性期之現象;而熱敷則給在無上述情形之後的亞急性期及慢性期(痠痛)給予,主要欲促進組織癒合,減低水腫現象及瘀青。
關於冰敷:可用冰袋或用塑膠袋裝冰塊,外用毛巾包裹,置於患部十至十五分鐘後休息1小時;紅腫嚴重時,一天可數次冰敷。
關於熱敷:居家時,可用不燙手的熱毛巾,局部給予溫熱,或可用吹風機、電熱毯。若感覺皮膚太燙,絕不可勉強忍耐,應立即停止或移動位置,以免燙傷。每次熱敷時間十至廿分即可,一天可熱敷一至三次左右
注意事項:
不適用於有血液循環不良、感覺異常、體溫調節異常的病人
事先評估患部皮膚是否有傷口或滲液。
避免二度傷害(局部皮膚泛白、壓迫過久致血循不佳……等)
防止凍傷或灼傷(以毛巾或布巾隔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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