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署持續推動旨揭計畫,鼓勵青年針對所關心之社會議題展開志願服務行動,引導其結合所學與專長,以實
際行動關懷社會,發揮志願服務之影響力。
二、申請資格為15-35歲青年至少6人(含)以上組隊、研提12小時(含)以上志願服務方案,依申請類別不同最高
可獲得新臺幣3萬元至10萬元行動金。 計畫公告於本署青年志工網站(https://youthvolunteer.yda.gov.tw/),請協
助於相關網站公告訊息,並鼓勵符合資格者踴躍於線上申請提案。
三、另為鼓勵學生社團從事志工服務,本年度試辦(新增)專案型服務方案,鼓勵高中職及大專校院內登記有案
之學生社團、學校及民間團體, 組織15至35歲之青年志工團隊至少10人,每案於6-9月至少服務18小時,獎勵
金為最高新臺幣8萬元(含稅)。
四、申請程序
(一)申請時間:
1、一般型服務方案: 活動開始之日前 37 天完成線上提案申請為原則,經資格審查如需 補件則須於活動開始
之日前 30 天完成補件。
2、深耕型服務方案:每年開放 2 梯次線上申請 (1)第 1 梯次:每年 3 月 1 日至 3 月 15 日開放申請,4 月下
旬公告結果,服務方案時間為當年 6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 (2)第 2 梯次:每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15 日
開放申請,10 月下旬公告 結果,服務方案時間為當年 12 月 1 日至隔年 5 月 31 日。
3、專案型服務方案: 4 月 16 日至 8 月 15 日開放申請,並於活動開始之日前 37 天完成 線上提案,服務方
案時間為當年 6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本署得視 申請情況調整截止申請時間。
四、本署設置有12家青年志工中心,提供計畫撰寫提案申請、出隊服務之相關輔導與協助,聯絡方式如下連結
(https://youthvolunteer.yda.gov.tw/content/m_centers.php),歡迎就近與各中心專案人員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