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函公告】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函轉本市童軍會-辦理「臺南市第6期稚齡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實施計畫」
一、依據本市童軍會115年10月6日南市童字第1150000068號函辦理。
二、為培訓各級童軍服務員,加強團務運作能力,促進童軍運動之發展、提升各級童軍服務員教學知能,發揮群育功能。
三、辦理日期及舉辦地點:詳如附件實施計畫。
四、報名方式:詳如附件實施計畫,115年10月30日(星期五)報名截止日前完成線上報名,並完成繳費。
臺南市第6期稚齡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活動實施計畫
一、目的:1.瞭解稚齡童軍教育的原理原則及其訓練依據
2.研習稚齡童軍團組織與訓練的策略及方法
3.探討如何將稚齡童軍活動融入課程活動
二、依據:
(一)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木章訓練進程實施辦法(112年10月15日第27屆第3次理
監事聯席會議修訂通過)辦理。
(二)本會115年度工作計畫。
三、指導單位:中華民國童軍總會、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四、主辦單位:臺南市童軍會。
五、協辦單位:臺南市童軍會人力資源暨訓練委員會。
六、辦理日期:民國115年12月05日(星期六)至115年12月06日(星期日)。一階段共二天,採通學方式、不露營,當日返家住宿,遠道學員提供蒙古包住宿。
七、舉辦地點:臺南市永康區大橋國小(臺南市永康區大橋里5鄰大橋三街173號)
八、參加對象:1.童軍教師、童軍團服務員。
2.友團童軍團長及服務員。
3.熱心童軍運動之社會人士。
4.需年滿20歲。
5.滿18人則開辦,預計招收32人。
九、課程與考核:
(一)訓練內容:以研習童軍理論,探討領導方法為主。
(二)訓練方法:以講授、研討、示範為主,習作、演示、生活考核評鑑為輔。其內容依國家
研習營規定之課程實施之。
(三)參加學員自備個人標準童軍制服、個人裝備用品。
(四)參加學員於訓練期間能熱心學習完成課程者,給予結業證書;訓練期間凡因事、病假或
其他原因請假獲准中途離營者,保存受訓紀錄及保留結業證書,俟補訓完成後才發給結
業證書。
十、報名費:參加學員每人新臺幣2,100元整,經費不足部份由承辦單位自行籌措。
十一、報名:
(一)請於115年10月30日(星期五)報名截止日前完成線上報名
https://reurl.cc/jVYqyn (並同時完成繳費)。
(二) 繳費方式
(1)親至臺南市童軍會繳交現金報名費,地址:臺南市中西區南門路26號,
電話:06-2132584,E-MAIL : scouttainan@gmail.com。
(2)匯款:中華郵政代號700,帳號:0031158 0363422,戶名: 台南市童軍會,匯款2,100元(手續費自付)郵局無摺存款亦可。請將匯款姓名、收據mail至scouttainan@gmail.com,洪小姐收。
(3)報到通知僅以e-mail為主,將由營本部邀請加入「南市6期稚齡木基LINE群組」除修訂外不另行寄發紙本通知。
十二、報到:請著標準童軍制服。
(一)集合地點:依報到通知指示地點報到(以e-mail或LINE群組另行通知)。
(二)報到時間:115年12月05日(星期六)上午08:30集合地點報到。
十三、組織分工:
(一)主持人(團長)遴聘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訓練組員(三顆木章持有人)擔任。
(二)其他訓練組員(副團長)及工作人員,另行洽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