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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函公告】教育部辦理「116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學生事務工作計畫」

來文機關:教育部
來文字號:臺教學(二)1152803857
來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9月11日

一、本案係依「教育部補助辦理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原則」辦理,請各校依「教育部116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學生事務工作計畫辦理項目表」(附件1)規劃申請計畫,內容原則須涵蓋表列「社團經營與發展」、「導師制度/教師輔導與管教」、「人權教育/法治教育」、「品德教育/生命教育」、「學務與輔導創新」及「學生申訴」6項政策重點,1校限申請1案。

二、各校提報計畫經費,請至少自籌經費5%以上,本部每案最高補助以不超過新臺幣(以下同)10萬元為原則;各區總補助經費以80萬元為原則。各計畫之經費編列基準,請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及「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辦理。

三、有意申辦之學校,請於115年12月24日(星期四)前,備妥完整計畫書(含經費表),逕送所屬大專校院學生事務工作協調聯絡中心(以下簡稱大專學務中心)。

四、副本併送各區大專學務中心,請於116年2月3日(星期三)前,備文檢附審查相關資料(含審查會議紀錄、申請計畫、經費表)報部。

五、如有相關諮詢事宜,請逕洽所屬各區大專學務中心:

(一)北一區: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蕭宇芳專任助理,聯絡電話:(02)77495339,電子郵件:yufang@ntnu.edu.tw。

(二)北二區:龍華科技大學:林孟璇秘書,聯絡電話:(02)82093211轉3330,電子郵件:lhuosan2@gmail.com。

(三)中區:國立中興大學: 陳秀年專任助理,聯絡電話:(04)22840223轉19,電子郵件:chen0706@nchu.edu.tw。

(四)南區:國立成功大學:陳卉君專任助理,聯絡電話:(06)2757575轉50355,電子郵件:z10708113@nck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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