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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函公告】高雄市立凱旋醫院「嚴重情緒行為者服務人員訓練課程」東部工作坊場

一、依高雄市立凱旋醫院115年8月26日高市凱醫兒字第11571950700號函辦理。

二、旨揭課程為衛生福利部委託高雄市立凱旋醫院辦理,該院規劃學校參與對象,包括資源教室、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輔導諮商中心等人員及可能會接觸到特殊教育學生的教師、職員或工作人員。

三、隨文檢送高雄市立凱旋醫院函影本及課程簡章各1份(如附件)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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