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校外獎助學金】教育部轉知屏東縣政府-辦理「屏東縣推動高科技產業人才培育計畫」1151

一、依據屏東縣政府115年7月29日屏府教管字第11501659590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業已協助刊登於本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學生有申請需求,可提醒學生上網瀏覽,相關申請資訊仍以各單位實際公告資料為準。

三、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承辦人詢問(電話:08-7320415轉3678)。

需自行提出申請,因需主管機構用印,學務處收件至10月5日星期一17:00止

一、申請資格:
(一)高中生:屏東縣公私立高中職開設「高科技產業學程」,凡在學期間修畢該學程滿20學分(含核心課程至少6學分),且20學分皆獲該校畢業學分採計,高科技產業學程每科學業成績均達80分(甲等)以上者,應於高三第二學期提出申請,依學生修習「高科技產業學程」之學科成績總平均進行比序排定,經審定後發給,每名1萬元,共計60名。高中職學生已領取本項目獎學金者,不再受理同一人之申請。
(二)大學以上:
1.設籍屏東縣6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大學部、研究所、博士班在學生。
2.就讀「智慧農醫」、「綠色材料」、「太空科技」及「半導體與其他新興科技」等領域相關系所,申請時前一學期至少修習一門等以上相關課程。
3.學期學業成績平均80分(甲等)以上。
4.獎學金發放:依申請者學業成績先後排序審定發給,每名3,000元,大學部學生60名,碩士班學生20名、博士班學生10名等總計90名。

三、申請期間:本(115)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期間自9月15日至10月15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請獎學金所送各項書表,不論審查合格與否,不予發還。申請表名冊可編輯電子檔請申請學生所屬學校寄至指定信箱pthtiedu@gmail.com。
 

 獎助內容

每名獎助學金金額範圍: 3,000~ 10,000元 預計總名額: 150 名

 申請期間

115/09/15~115/10/15

 申請說明

一、申請流程:請申請人填寫「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表」交由學校初審核章後,請學校協助彙整學生所送「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表」,依學業成績高低排序編列「115學年度第1學期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名冊」,並於9月15日至10月15日前,由學校免備文寄送申請資料向本府提出申請,據以憑辦。未依規定者,如證件不齊、未經學校核章、逾期或個別申請等,概不受理。

二、申請資料寄送方式:
(一)「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表(含獎學金檢附資料)」紙本資料請掛號郵寄或逕送至屏東縣立大同高級中學教務處(地址:90077屏東縣屏東市和平路429號;電話:08-7663916#128),信封上請註明「○○學校申請屏東縣推動高科技產業人才培育計畫獎學金」。

(二)「115學年度第1學期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名冊」可編輯電子檔請寄至指定信箱pthtiedu@gmail.com,信件主旨請註明「○○學校申請屏東縣推動高科技產業人才培育計畫獎學金」。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