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獎學金】教育部轉知宜蘭縣政府-辦理「115年第2次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依據宜蘭縣政府115年7月24日府教學字第1150130746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業已協助刊登於本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學生有申請需求,可提醒學生上網瀏覽,相關申請資訊仍以各單位實際公告資料為準。
三、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林小姐詢問(電話:03-9251000轉2676)。
限制條件
一、申請資格:
(一)設籍宜蘭縣,並在國內大學、獨立院校、專科學校及高中(職)校之學生(不含夜校、補校、研究所、實習生、在職進修、空中大學)。學業平均成績80分以上及操行成績80分以上(學業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為等第者,需檢附學校成績等第與分數換算對照(應)表,如無操行量化成績者,需檢附無申誡(警告)以上懲處之成績證明書正本以資證明)。
(二)高中(職)、五專、大學(含二專、二技、四技)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起始可申請,畢業當學期成績亦不得申請。
(三)專科學校五專制,一、二、三年級學生屬高中組,四、五年級學生屬大專組。
二、獎勵名額及金額:
(一)本獎學金核定名額每學期大學(專)50名,每名6,000元,高中(職)50名,每名3,000元。
各組之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身分之學生優先錄取30名為限,餘各組20名分配予一般優秀學生。
(二)前項名額,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學生優先錄取,各組均以30名為限,餘各組20名分配予一般優秀學生。
(三)前項所定名額應至少保留2名予外縣市高中(職)學生。
獎助內容
每名獎助學金金額範圍: 3,000~ 6,000元 預計總名額: 100 名
申請期間
115/09/01~115/09/20
申請說明
一、開放網路申請日期(逾期恕不受理):
(一)第二次(以第二學期成績申請):每年9月1日至9月20日下午5點止。
二、申請方式:
(一)本獎學金僅開放網路申請(以其他方式申請者,不予受理):
1.至宜蘭縣政府教育資訊網(http://www.ilc.edu.tw/)-全文檢索輸入獎學金申請(首頁右側)。
2.http://rff.ilc.edu.tw/prise/網址登錄申請。
(一)開放予符合資格者自由登錄(惟請據實登錄如有不實將取消資格,並通知學校),申請日期截止即關閉登入系統。
1.請至宜蘭縣政府教育資訊網(http://www.ilc.edu.tw/)--全文檢索輸入獎學金申請(首頁右側)。
2.或至http://rff.ilc.edu.tw/prise/網址登錄申請。
(三)申請人如為提出「中低收入戶」證明者,申請組別應點選「一般組」。
三、申請文件:
(一)請將下列附件1至4於網路申請時,一併以彩色整頁掃瞄(或照相)存成JPG檔或PDF檔(需能清楚辦識)上傳至網路申請附檔中(如有造假需負法律責任),請確認您的e-mail帳號有效,並記牢帳號與密碼。
(1)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含申請人之戶籍地址及姓名資料)須為「宜蘭縣」籍學生且含申請人之戶籍地址及姓名資料,不得以身分證代替。
(2)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需蓋學校戳章)須含「學期成績」、及「操行成績」(成績單若無操行成績,須於獎懲資料上傳獎懲證明)。
(3)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或殘障手冊(學生本人)正本,申請一般生組免附。
(4)本人「郵局」帳戶存摺(不得以提款卡替代),如無法提供本人「郵局」帳戶請提供直系親屬(如父、母、祖父、祖母)帳戶,須簽立切結書(如附件1)一併上傳並提供撥入他人帳戶切結書正本。
(二)須檢附相關資料掛號寄出的情形如下:
1.無法提供本人帳號,須檢附撥入他人帳戶切結書正本,若非同戶籍須另提供關係證明(如戶籍謄本)。
2.如上開申請方式(1)~(4)附件資料無法以JPG檔或PDF檔上傳者,須檢附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即114學年度第2學期)正本、低收入戶證明正本及其他影本附件資料(務必加註與正本相符並加蓋申請人印章或本人簽名)者。
3.前開須掛號寄至26060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學管科林家穎小姐收(信封上請註明中上獎學金申請、申請人姓名及網路申請時編號),逾期(以郵戳為憑)、資料不符或不全者取消資格。
四、聯絡方式:
如有申請獎學金相關問題,可洽宜蘭縣政府教育處學管科(03)925-1000分機2676 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