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5年1月29日臺教學(四)字第1150008055號函辦理。
二、參加人員請惠予公(差)假登記。
三、請連結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 →研習報名→大專特教研習→研習名稱:「115-1綜合評估報告撰寫工作坊」。
四、本工作坊不納入「特殊教育專業認証課程」,請視需求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