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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貸款之權利與義務宣導

一、依「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第 11 條規定辦理。

二、就學貸款屬「優惠貸款」而非贈與,學生畢業後需依約攤還 本息,若還款困難,學生可

       向承貸銀行申請相關協助,例如:

  (1) 緩繳貸款本息:符合資格者可申請緩交本息;

  (2)只繳息不還本: 減輕每月支出負擔;

  (3) 延長還款期限:分散每期還款金額,涉 及契約條件變更須連帶保證人共同簽署相關

       文件。

三、貸款學生如逾期未還款者,學生及連帶保證人將產生以下法 律與信用風險:

 (1)法律追償:銀行會對學生及保證人提起訴訟求 償;

 (2)信用受損:逾期資料將送至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建檔,成為 金融債信不良往來戶;

 (3)金融限制:未來申請信用卡、支票、各 類貸款(如房貸、信貸)時將遭銀行拒絕;

 (4)生涯影響:信用瑕 疵可能影響日後在國內外就學或就職之機會,請務必多加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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