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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函公告】依內政部國土管理署115年4月27日國署住字第1151078876號函辦理申請「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

學生校外賃居業務宣導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提醒: 自 115年度起,申請「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1️租賃房屋需 具房屋稅籍 並完成 建物保存登記 或取得合法建築物證明文件。 2️未保存登記建物(如頂加樓層) 不得再申請補貼。 3️已於114年度核定補貼戶,若同址續租並審查合格,可延續補貼至 115年12月31日。 4️為保障學生租屋安全,國土管理署已建置查詢與包租代管資訊平台 https://has.nlma.gov.tw/house300e/ 提醒同學: 請務必選擇合法登記房屋,保障自身權益。學校將透過官網、專區及社群平台持續宣導,協助同學安心租屋。 13:35 明哲 學生校外賃居業務宣導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提醒: 自 115年度起,申請「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1️租賃房屋需 具房屋稅籍 並完成 建物保存登記 或取得合法建築物證明文件。 2️未保存登記建物(如頂加樓層) 不得再申請補貼。 3️已於114年度核定補貼戶,若同址續租並審查合格,可延續補貼至 115年12月31日。 4️為保障學生租屋安全,國土管理署已建置查詢與包租代管資訊平台 https://has.nlma.gov.tw/house300e/ 提醒同學: 請務必選擇合法登記房屋,保障自身權益。請轉貼至班級群組,持續宣導,協助同學安心租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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