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衛生福利部114年10月3日衛部救字第1140140943號及教育部114年10月9日臺教授青字第1140000425號2函辦理。
二、旨揭會議與貴校相關部分為報告事項第一案:有關投保志工意外團體保險案,衛生福利部業委託臺灣銀行採購部辦理「志工意外團體保險」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案,以提供較市價更為優惠之保費,且明訂招標規格為「無年齡限制」,以保障志工服勤時之權益。
三、隨函檢附本部青年發展署來文、衛生福利部來文及114年全國志願服務聯繫會報紀錄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