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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函公告】臺南市政府-說明「各大專院校志願服務及專業團隊資源合作原則」

一、依據本府114年9月2日南市研青字第1141206854號函(諒達)續辦。

二、本府已完成臺南市各大專院校所屬服務性社團、計畫型團隊及專業技術科系團隊名冊之調查與彙整,旨在建立青年公共服務及災後支援之人力資源資料庫。

三、各局處如有政策推動、公共事務或災後復原等相關需求,得依本次調查彙整資料(如附件1),逕洽相關學校窗口洽談合作事宜,原則如下:

(一)合作事項應以增進青年公共參與、提升在地貢獻及專業學習為主軸,並請雙方事前妥為洽談合作內容、回饋事項,避免過於臨時或單純需求人力使用。

(二)涉及學生參與公共事務或專業服務時,請注意安全與保險事宜,並尊重各校自主規劃與課程安排。

(三)若涉及經費或補助事項,請依相關規定辦理,並於合作前完成必要行政程序。

四、請各局處於日後相關合作新聞成果露出後,配合填報「臺南市政府局處與大專院校志願服務團隊合作成果簡表」(格式如附件2),回傳核章掃描檔及電子檔案至本會研展暨青年事務科信箱(youthtainan@gmail.com),以利彙整掌握本府與大專院校合作青年公共參與推動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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