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轉知勞動部「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內容及填復就業期待問卷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勞動部114年6月11日勞動發就字第1140508392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勞動部針對15-29歲未在學且未就業連續90日以上之初次尋職青年(下稱初尋青年),提供就業協助、尋職津貼及就業獎勵金;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提供職業諮詢、輔導及推介就業,求職期間每月發給尋職津 貼最高新臺幣(以下同)1萬5,000元,受僱滿一定日數發 給就業獎勵金最高2萬元,兩項合計最高4萬5,000元(計畫簡介如附件,詳見專區網站https://gov.tw/xWZ)。
三、請貴校向應屆畢業生布達本計畫,藉由電子郵件、簡訊、學生會、職輔單位、各系所窗口及班導師等多元宣導。
四、如貴校應屆或歷屆畢業生有就業協助需求,可填問卷 (https://survey.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survey.aspx),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將安排專人洽聯,提供就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