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逾規定期限未提出申請者,視同自願放棄權利論) 。
◎應繳交證件: 申請表、低收入戶證明(為有效期限內,且有學生姓名,若證明文件內無學生身分證字號者,則需繳交戶籍謄本【記事不能省略】 、113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
◎欲申請學生請先確認是否已至住宿服務組登記第一宿舍、第三宿舍床位。已接受行政院住宿補貼者,應以扣除該補助金額其餘額為低收入戶學生住宿補助金額
◎低收入戶免費住宿:凡本校在學低收入戶學生且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上(新生及轉學生除外)。需參與服務學習,每一學期服務學習10小時,服務學習時數須於當學期期末完成該時數,如未能履行服務學習時數,則取消下一學期申請資格。
◎申請資料繳件地點:備妥證件繳至本校學務處(三德樓1樓聯合服務中心)。
電話:(06)597-9566分機7037李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