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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教育部轉知財團法人宋作楠先生紀念教育基金會-辦理114年「宋作楠先生紀念獎助學金」

一、依據財團法人宋作楠先生紀念教育基金會114年9月26日1140901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業已協助刊登於本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學生有申請需求,可提醒學生上網瀏覽。

三、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承辦人詢問(電話:02-2725-9988轉2702)。

限制條件

一、申請資格:
(一)會計系二年級(含)以上大學部在校學生,並經系主任推薦;
(二)家境清寒需要財務補助;
(三)申請前一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75分以上或全班排名達前50%;
(四)申請前一學年操行成績80分以上。
惟申請人之學業成績雖未達75分或全班排名達前50%,但家境清寒有急迫性需要協助,且經系主任於推薦函特別說明者,得視為符合申請資格。

二、獎助學金名額及金額:
本年度獎助學金名額不超過24名,每名新台幣六萬元整,一次發放。

申請說明

一、申請文件:
(一) 家庭及個人財務狀況說明書。
(二) 當事人同意書 (取得立同意書人簽署,包括父母、兄弟、姐妹或戶籍謄本、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低收入戶證明所列成員等)。
(三) 系主任就品學及清寒狀況之推薦信。
(四) 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乙份,低收入戶請附鄉鎮公所發給之證明文件。
(五) 前一學年在校成績單正本乙份。
(六) 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與戶籍謄本乙份。

二、申請方式:填具本獎助學金申請書連同申請文件函寄該基金會甄選,地址:地址:(11073)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7樓

三、申請日期:114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止

四、聯絡方式:
聯絡人:陳雅萍小姐
電話:(02) 2725-9988 分機 2702
傳真:(02) 4051-6888 #2702
E-mail:danaychen@deloitte.com.tw

※此獎助學金須由學生自行申請,請務必留意申請期限及申請方式,若需送件用印,請至少預留一週作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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