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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教育部轉知新竹市政府-辦理114學年度第1學期「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14年9月12日府教特字第1140154704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業已協助刊登於本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學生有申請需求,可提醒學生上網瀏覽。

三、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承辦人詢問(電話:03-5427974轉104)。

說明:

一、依據本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及審查原則(附件1)辦理。

二、申請資格:凡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於國內各大專院校、高中職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且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者得向校方提出申請。

三、申請表件(附件2)需由學校初審合格,彙整造冊(附件 3)後於114年11月7日(星期五)前函送本府核辦(郵戳為憑),如有未符規定者(證件不齊、逾期或個別申請者) 概不受理。

四、「學制」欄請務必勾選清楚,若為高中職學制,請務必附上班排名;「分數」欄若為等級制,請務必換算小數點後二位之分數,以利審查程序進行。

五、家境清寒者,由學校校長、訓導主任(學務主任)及導師審定之,並在申請表上認定核章,或檢附里長證明書亦可。

六、本案錄取名單於11月底公佈於本市教育網公告欄,經審查錄取者將另函通知學校轉知,未錄取者概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七、本獎學金審查原則及申請表亦可至本市教育網站-表格下載-特前科下載使用(網址:http://www.hc.edu.tw/)。

八、另本案申請對象含高中職進修部,如貴校設有進修部,惠請協助轉發。

※該獎學金由學校統一遞送申請,欲申請學生請依照學校截止日期繳交資料,逾期不候。

校內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4年10月24日(星期五),資料繳交至三德樓四樓特教中心。
如有疑問,請寄信至 penny5225123@mail.ctbctech.edu.tw 詢問,並於信件中標明「獎助學金名稱」,以利加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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