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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教育部轉知屏東縣政府-辦理114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及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依據屏東縣政府114年9月1日屏府教管字第11402375182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業已協助刊登於本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學生有申請需求,可提醒學生上網瀏覽。

三、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承辦人詢問(電話:08-7320415轉3619)。

一、依據「屏東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及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 點」辦理。

二、旨揭清寒獎學金申請說明及規定,說明如下:

(一)申請對象:設籍屏東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校在學之清寒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 但不包含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及在職專班、研究所碩博士三年級以上學生:

1、持有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但不包含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

2、家庭突然遭遇變故或其他情形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查核並由學校出具證明。

(二)申請程序:由各校核實進行初審後,填妥國中申請名冊 (電子檔),若申請學生之身分非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請加附學校證明書。

三、已受領公費或已領有政府其他與本要點同性質獎學金者, 不予發給本獎學金;且本要點各獎項獎學金,僅能擇一請領。

四、經本府審查通過後錄取名單將另函通知獲錄取學校,無論錄取與否,所送各項表件不再發還。

※該獎學金由學校統一遞送申請,欲申請學生請依照學校截止日期繳交資料,逾期不候。

校內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4年9月15日(星期一),資料繳交至三德樓四樓特教中心。
如有疑問,請寄信至 penny5225123@mail.ctbctech.edu.tw 詢問,並於信件中標明「獎助學金名稱」,以利加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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