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校外獎助學金】教育部轉知南投縣政府-辦理114學年度第1學期「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14年8月21日府教學字第1140194395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業已協助刊登於本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學生有申請需求,可提醒學生上網瀏覽。

三、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信義鄉信義國小王民珍校長詢問(電話:(049)2791263轉11)。

限制條件

一、申請資格:以設籍南投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並有書面證明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一)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二、本獎學金每學期發給一次,各組成績標準如下:
(一)大專以上組:學校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操性成績80分以上。五年制專科學校之四、五年級以大專院校計。(本組含二專、三專及五年制專科四年級以上學生;惟不包括空中大學、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之學生)。
(二)高中(職)組:學校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操性成績80分以上,體育成績在75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計)。
(三)國民中學組:本縣國民中學學生全學期成績等第均在85分以上,原住民籍學生在70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計)。

申請說明

一、獎學金名額及金額如下:
(一)博士:五名,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二)碩士:十五名,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三)大專:三十名,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四)高中(職):四十名,每名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五)國中:一百名,每名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六)原住民:十名,每名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前項各款學生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始可憑上學期成績申請獎學金。

二、申請方式:
申請資料由學校初審合格後,請造冊併同相關佐證資料彙整,免備文逕寄(送)。

本案連繫窗口:信義鄉信義國小王民珍校長;聯絡電話:(049)2791263#11。

三、補充說明:
(一)各學校推薦優秀學生申請獎學金,須附繳:

        1.申請書

        2.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3.成績單

        4.學生證影印本

        5.其為低收入戶學生者,並須檢附鄉(鎮、市)公所出具之證明

        6.如為身心障礙者(含父母或申請學生),須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印本
(二)各學校申請獎學金學生超過規定名額時,以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為優先,其餘則依據各學校申請學生之學業成績高低核定,國民中學學生則以全學期成績總平均分數高低為準。

※該獎學金由學校統一遞送申請,欲申請學生請依照學校截止日期繳交資料,逾期不候。

校內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4年9月19日(星期五),資料繳交至三德樓四樓特教中心。
如有疑問,請寄信至 penny5225123@mail.ctbctech.edu.tw 詢問,並於信件中標明「獎助學金名稱」,以利加速處理。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