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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學金】財團法人宗倬章先生教育基金會-辦理「114年獎學金」

一、本基金會為鼓勵年輕學子努力向學及協助學校辦學,特設立本獎助學金辦法如附,敬請推薦學生申請。

二、本(114)學年度獎助學金總額為新台幣貳仟萬元,對象為研究生(博、碩士班二年級以下(含)在學學生)、大學生、專科生及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不限科、系、類組。

申請資格:

(一)限研究所(碩博士2年級以下)及大學部之本國籍在學學生,家境清寒且品學兼優者,學業成績平均須在80分以上或全校/全班排名百分比前10%(一項符合即可)。

(二)未領其他獎學金證明切結書(除「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各級政府機關發給之「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獎勵國中畢業生就近入學獎學金」外)。

※一旦獲本組推薦寄送至獎學金承辦單位名單即是獲獎名單;獲得本獎助學金正取通知者,114學年度不得再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三)本校推薦名額:研究所大學部共2名

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

(一)申請書(請黏貼2吋半身相片一張)。

※申請書須簽名加蓋章,校印會統一核蓋。校內導師或教師撰寫推薦時,請著重申請者之經濟狀況、在校德行評量之敘述,並請老師務必核章)。

(二)自傳。

(三)導師、系所主管或校院長推薦表。

(四)113學年度全學年成績單。

(五)未領其他獎學金證明(並請親自簽名並加蓋校印或單位章)。

(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者(請附證明正本)或家境清寒者(由導師在推薦表中詳述家境清寒狀況或國稅局前一年度已申報之全戶所得證明,提供其中一項即可)。

(七)學生證(需蓋有註冊章)或在學證明正反面影本。

(八)身份證或戶口名簿影本。

※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

三、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承辦人詢問:

財團法人宗倬章先生教育基金會曾思嘉小姐(電話:02-3366-3273)。

地址:10617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臺灣大學工學院)

電子郵件:mirenda@ntu.edu.tw

參考網站:(網址:https://pse.is/7xnyxv

 

※本獎學金須經校內統一送件,獎學金單位不受理學生個別申請。

校內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4年9月17日(三)17時止(逾時不受理)。(完備資料後,繳交至三德樓四樓特殊教育學生資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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