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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教育部轉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辦理「心臟病童獎勵學金」

一、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114年6月12日兒心(基)字第11412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業已協助刊登於本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學生有申請需求,可提醒學生上網瀏覽。

三、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詢問(電話:02-23319494)。

 

一、申請資格:
申請資格:曾經於該基金會合約醫院接受心臟導管治療或外科手術治療的心臟病童。

二、申請日期: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獎勵學金金額:依年度預算及申請人數作為錄取名額依據
(一)國民小學:新臺幣2000元。
(二)國民中學:新臺幣3000元。
(三)高中(含高職、五專前三年):新臺幣4000元。
(四)大學、專科學校(四、五年級及二專):新臺幣5000元,每人限領一次。
(五)學士後研究生:新臺幣1萬元整,每人限領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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