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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勵金】教育部轉知財團法人鴻海教育基金會-辦理「2026鴻海科技獎」

一、依據財團法人鴻海教育基金會115年3月4日(26)基金會字第030001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業已協助刊登於本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學生有申請需求,可提醒學生上網瀏覽。相關申請資訊仍以該基金會實際公告資料為準。

三、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承辦人詢問(電話:02-2268-3466轉501010891)。

 

一、申請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持有身分證或護照)。
(二)就讀國內外大專校院碩士班、博士班與收件當年(民國115 年)之碩博班應屆畢業生,且從收件開始日(民國115 年3 月16 日)至收件截止日(民國115 年4 月24 日)為止,除工讀與實習外,並無在企業、機構內任職工作之事實。

二、獎助內容與名額:
(一)學術組:12名,每名得主新台幣25萬元研究獎勵金(主辦單位保留視申請情況不足額獲增額錄取之權)
(二)應用組:12名,每名得主新台幣10萬元研究獎勵金(主辦單位保留視申請情況不足額獲增額錄取之權)
(三)由相關領域主管擔任業師,得主可有機會至鴻海集團實習、了解產業實務。

三、申請投件條件:
(一)報名「學術組」須聚焦於研究:人工智慧、半導體、新世代通訊、低軌衛星、資安、量子計算、量子硬體等領域之創新技術。
(二)報名「應用組」需聚焦於研究:機器人、數位健康、智慧電動車硬體與軟體、智慧製造、智慧程式、AI基礎建設等領域之創新技術。
報名組別急領域請自行勾選,主辦單位有權視論文內容自行判斷欲否需要轉移組別與領域。
(三)需提交於民國114年1月1日至民國115年4月24日(科技獎收件截止日)之間,被接受之(印出或有接受函)於相關學術期刊、會議論文發表的學術論文(含證明)。
(四)所提交之論文,申請者須為除指導教授以外之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若同時有其他作者以同篇論文提出申請,得同時得獎,且得獎獎勵金均分。
(五)若曾申請過「鴻海科技獎」者,不可用同一篇論文申請,且須於申請表檢附之前所申請投件之論文。若投件之論文之前已被其他作者申請提交,則不可提出申請。另,若曾獲「鴻海科技獎」者,亦不得再提出申請。

四、申請時間:115年3月16日(一)至115年4月24日(五)為止,逾期不予受理。

五、甄選方式:
由本會邀請專業領域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負責審查作業。評審就投件內容進行書面審查,並得擇優進行面試。
(注意:請務必於民國115 年5 月25 日~6 月9 日之間注意電郵、手機、Line 等聯絡方式,以利能順利進行評審之面試。)
六、 甄選結果公佈:將於民國115年6月10日前公佈得獎者之姓名、學校科系…等資訊於基金會臉書、IG、Threads 及官方網站,並於民國115年6月10日前以電子郵件/電話個別通知得獎者。
七、 頒獎典禮:
訂於民國115年6月30日(二)下午2:00舉辦,請得獎者(與指導教授)務必預留時間參與。得獎者若有特殊原因無法到場領獎,須說明原因並配合本會要求線上參加。
八、 科技獎獎金之頒發:
由基金會通知獲獎人於指定時間內領取,逾期視同放棄,不另行通知。獎勵金之發放,應由獲獎人本人領取並簽領領據,相關賦稅問題,概由獲獎人自行處理,所提供之帳戶亦應為得獎者本人之帳戶,倘若給予他人帳戶,該基金會有權判定喪失資格並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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