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社團法人台灣松樑教育公益促進協會115年3月10日松教行字第11503001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業已協助刊登於本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學生有申請需求,可提醒學生上網瀏覽。
三、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承辦人詢問(電話:0922-955953)。
申請時間:115/03/01~115/04/20
獎助身分:不拘
獎助資格:清寒
獎助內容:每名獎助學金金額範圍: 30,000~ 30,000元 預計總名額: 30 名
申請方式:先上協會網站提出申請,通過後再郵寄至該基金會
一、申請資格
(一)就讀於各大專院校或獨立學院電子、電機、機械、工業工程、紡織材料相關學系之本國籍學生(不含夜間部、推廣教育部、進修部及空中大學),未享有公費待遇,亦未獲其他機構獎學金超過(每學期)5萬元(含5萬元)。
(二)申請人及父母年所得新臺幣 60 萬元以下 (若為單親家庭,僅計算申請人及監護人年度所得,若為共同扶養,則父母親所得均須計入),且確具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之事實者。
(三)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70分以上(學業成績未達70分但班級排名前50%者),且未曾有因故意行為遭記警告以上懲處記錄者。
二、申請應檢附文件:
上該基金會網站登錄提出申請,以下文件以影本於申請時同時上傳為憑,俟通過審核後通知合格之申請者,將所有文件正本郵寄基金會複核,申請文件概不退還。
(一) 蓋有校章之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二) 前一學期在校成績單(註明班級排名)正本。
(三) 前一學期獎懲紀錄正本
(四) 近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若與父母不同戶請分別檢附)。
(五) 申請人及父親、母親 前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單親者僅需提供父或母一方之綜合所得資料清單,若共同扶養,則父母親資料皆需檢附)。
(六) 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七) 申請者本人郵局或銀行儲簿影本。
(八) 導師或系主任之推薦函一份。
(九)自傳及申請理由。
(十)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 失業家庭領有證明者,本人或二等親以內親屬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重大傷病卡者
上述所附文件證明,若經查證有虛偽造假之情事者,除日後不得再申請該會助學金外,並將全數追回已領助學金。申請人提出申請時請詳閱本辦法,文件不全者視為無效之申請,不另行通知補件。該會得就實際狀況,針對申請個案進行家訪及面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