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5年3月9日新北教技字第1150400725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學金相關資料,業已協助刊登於本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學生有申請需求,可提醒學生上網瀏覽。
三、如對旨揭獎學金有有相關問題請洽以下人員:
(一)系統問題:全誼系統客服人員,電話:(02)80723456分機550或551。
(二)操作或申請資格問題:請詳閱「獎學金常見問題」或洽金山高中教務處李組長,電話:(02)24982028分機220或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技職教育科朱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2726。
一、申請時間:自115年4月1日上午9時起至4月20日下午5時止,僅開放網路申請,以其他方式申請者,不予受理。
二、申請方式:(系統開放自115年4月1日上午9時起至4月20日下午5時止):
(一)線上註冊及申請:請逕至新北市高中以上學生獎學金申請網(http://award.ntpc.edu.tw/),或新北市教育局首頁/(上方)便民服務/福利補助/(下方)拼圖/高中以上學生獎學金申請網(http://award.ntpc.edu.tw/)。
1、註冊:一律以學生個人身分證號註冊,並參閱註冊頁下方「填寫說明」後,登錄個人基本資料。
2、申請:以個人註冊之帳號密碼登入系統,依個人申請類別提出申請,並上傳成績證明文件、郵局帳戶封面影本、身心障礙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無則免附)等電子檔。上開證明文件經查核如有不實或文件模糊至無法辨識正確性者,本局將逕取消資格,並追究相關責任。
一、申請資格:
(一)凡設籍新北市滿6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就讀學生。
(二)已享有師資培育校院、軍警校院、特殊教育學校之全額學雜費補助及就讀各類進修學分班或第3年起碩、博士班研究所學生及延畢生不得申請。
二、成績標準:
本獎學金申請時,一年級採計前一學期成績;其他年級採計前一學年成績,並應同時符合下列標準:
(一)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在80分及體育成績70分以上(身心障礙學生體育成績60分以上)。
(二)大專院校以上學生如無選修體育者,或高中職學校依教育主管機關規定免開體育課者,得免附體育成績,請於體育成績欄位勾選「體育免修、未修或已修畢」。
(三)前一學期(一年級)或前一學年(其他年級)無記過以上處分。
(四)若學校成績單為等第或GPA者,須提供由學校出具之換算表並換算為原始分數,務必上傳該換算表,以利查驗。
三、獎學金名額及金額如下:
(一)大專院校組(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及研究所):共335名。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學生,每名新臺幣3萬元;一般學生,每名新臺幣2萬元。
(二)高中職組(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一至三年級):共445名。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學生,每名新臺幣1萬5000元;一般學生,每名新臺幣1萬元。
前項名額經核定尚有剩餘時,得在總名額範圍內調整移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