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或是身邊有符合以下申請資格的視障生,都歡迎可以協助轉發本申請簡章。
●申請對象
國籍為中華民國國民,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視覺障礙者,並處於經濟弱勢的視障學生。
●申請資格
家境清寒且持有縣市政府核發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或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者,請於申請表摘述家境清寒狀況。
且學期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一年級不受此限)。
非就讀一般標準學制者,將特案評估審核。
●應繳證件
●錄取名額
一年兩期,一期獎助30名視障生為原則,每名一期可補助5000元。
●收件時間
第一期:每年二月一日截至三月底(3/31)
第二期:每年八月一日截至九月底(9/30)
●錄取日程與規定
詳細規定可洽詢窗口
愛盲基金會社工員 陳亞廷
電話:(02)23616663轉8903
電子郵件:cookie600782@tfb.org.tw
地址: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50號13樓之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