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導師同仁們您好,為協助學生保障賃居權益,轉知內政部自114年9月30日起提供免費「住宅租賃糾紛法律扶助服務」,請協助宣導周知,說明如下:
自114年9月30日起開辦免費「免費租屋法律訴訟扶助服務 」
申請住宅租賃糾紛法律法扶律師(114年9月30日正式開辦)
一、申請方式:採預約制,請向鄰近的法扶分會聯繫全國服務據點。
※法扶全國專線:412-8518(手機加02,接通後轉3洽就近法扶分會)或至法扶官網線上預約
二、申請本專案必須提出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或直轄市、縣(市)政府主辦機關二年內核發之租金補貼核定函影本,始得受理開案。
三、應備文件:
(一)申請人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二)主辦機關二年內核發之租金補貼核定函影本。
(三)住宅租賃契約影本。
(四)經鄉鎮市區調解、消費爭議調解不成立或經不動產糾紛調處紀錄之證明文件影本。
(五)案件相關資料(如開庭通知傳票/起訴書/判決書等)。
四、專案扶助範圍:
(一)出租人提前終止租賃契約。
(二)出租人不當抵扣押金或有違約金爭議。
(三)租賃房屋修繕之爭議。
(四)其他與出租人因住宅租賃關係衍生之相關爭議。
※相關申請規定,請參考《住宅租賃糾紛法律扶助規定》。
連結網址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