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期限:114年12月29日至115年01月09日截止
二、申請資格:凡本校學生
1.擔任本校學生社團、系學會等各類幹部
2.參與辦理校內重要活動
3.投入校內志工或參與其他服務等
表現優良者且操行成績80分(含)以上之學生,經指導老師或相關單位主管推薦申請,每名頒發獎學金2,000元整 (或等值禮券)。
三、在校生成績計算為113下學期成績,請提出歷年成績單以茲查驗。
四、請符合資格同學於申請期限內繳交相關表格至學務處課指(#7345),逾期未提出申請視同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