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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第2學期日間部轉學生弱勢學生助學辦理時間

◎申請期限:至115年02月26日止。 (逾規定期限未提出申請者,視同自願放棄權利論。)
◎欲申請學生請先確認是否在原學校已申請114學年度弱勢助學金並合格者。
◎申請資料繳件地點:
請至本校學務處聯合辦公室1F辦理。
電話:(06)597-9566分機7037 承辦人: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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